自從到陳寶香身體裡,張知序就沒少為她操心。
這人不會愛護自己,三天兩頭的受傷流血,他每晚都得坐起來給她上藥,防止留疤。
瞧着斯斯文文的小姑娘,手卻粗糙得很,指甲短粗,指腹有繭。他看不下去,偷偷拿牛乳和珍珠粉給她泡磨,好幾個月了才養得有了些模樣。
他甚至還拿鳳仙花的汁水笨手笨腳地給她染了個好看的水色。
而現在,陳寶香頭上又流下了血來,白皙的手指被擠在木棍中間已經是腫得發紫,好看的指甲已經被血水滲進了邊縫。
張知序痛得連叫都叫不出來。
他想喊陳寶香反抗,可陳寶香隻一個人,連掙開繩索都做不到,更遑論逃出這重重包圍的死牢。
他想跟獄卒談判,可這些人早就被人打過招呼了,完全不聽他說什麼,下着死力氣在拉拽夾棍。
陳寶香慘叫了一聲,聲音沙啞,尾音帶幾近昏厥的虛弱。
-你說。
他恍惚地喃喃:如果我們把那些人全殺了,不放程安回去,是不是就不會這樣了?
-大仙。
她疼得直吸氣:兩百多個人死在那裡,血能流滿整條街,一旦被人提告,我的下場也一樣。
身份低微的人參與這件事,原本就是豁着命,她沒多少退路的。
-憑什麼,憑什麼他做壞事一點代價也不用給,你卻像隻蝼蟻一樣,連公審都等不到就要受刑。
-因為百姓在權貴眼裡,本就是蝼蟻呀。
張知序深覺震撼。
以往他總聽夫子說“私權不可過重,恐軋人命”,當時感受不深,隻當條規矩聽着。
如今自己變成了被軋的那個人,才發現私權是這麼可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