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南珠看着村長的臉色,後知後覺地意識到自己的冒失。
在對寨子毫無了解的情況下,她想也不想就隻身前往談合作。
這樣閉塞的寨子裡,法律條文可能都要給風俗讓位。
不是她往壞的地方想,可隻要有一個村民想毀約,他們隻需提一句:樹神不同意!許南珠會就束手無策,陷入被動。
幸好林伯介紹了阿木,帶着她先得到了樹神的認可,幫她堵住了所有有可能的口實。
想到這,她一陣後怕。
村長看看阿木,又看看許南珠,半晌點頭道:“既然樹神已經同意,你們雙方也已經談好,村裡也沒有意見,我願意做個見證人,以後如果有糾紛,就以白紙黑字為準。”
許南珠放下心來,三方商議了一下,許南珠以每棟兩萬元一年的價格,一口氣租了五十年。
另外兩棟被燒得面目全非的,就以十萬元的價格給了許南珠永久使用權。
許南珠和村民們簽訂了合同,然後爽快地付了租金。
送走了村長和村民們,許南珠和陳詩琪在餐廳裡談了談。
許南珠不能在這裡待太久,這邊需要有人管理,陳詩琪是最好的人選。
許南珠開門見山地問她:“詩琪,你想不想賺些外快?”
陳詩琪不理解:“啥意思?”
許南珠說:“我想請你做我的合夥人,你幫我照看這邊的生意,利潤我們分成。”
陳詩琪反應過來,這可是山頂風景最好、視野最佳的幾棟小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