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鴨嗓的青年,雙手插兜走到了陸澈面前。
他的嘴角邪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臉上滿是鄙夷和不屑。
“怎麼的?我姐嫁去城裡過好日子了,你這隻舔狗就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該舔誰了是吧?”
說着,這人把腳上的布鞋往旁邊一甩,露出長着厚繭子的臭腳,往秋千闆上一放。
“來!給你大爺舔腳!隻要你這隻舔狗舔得好,大爺一會兒就把啃過的肉骨頭賞給你!”
同行的其他小青年紛紛大笑。
“對!陸澈,快給你金鵬爺爺舔幹淨腳丫子!不然,可沒你好果子吃!”
“陸傻子!趕緊跪下開舔啊!别讓大爺們等煩了,一會兒揍死你!”
陸澈盯着為首的小青年,眼中閃過一絲陰狠的冷意。
這人名叫金鵬。
是桃花鄉這一帶有名的小痞子。
他們這幫人,和張明那夥兒有點不一樣。
張明等人平時隻愛逗弄漂亮妞兒,但金鵬他們更喜歡紮堆打牌,抽煙喝酒,以及賭錢。
手上也确實比張明那些普通的二流子更富裕點。
陸澈打小就不稀得和金鵬這群人玩,現在更看不上這些混吃等死的貨色。
但他看到金鵬的第一眼,最強烈的感覺不是厭惡,而是憤怒!
因為,金鵬是村花金思純的親弟弟。
而陸澈在沒變成傻子之前,苦苦愛慕着的女人,正是金思純!
陸澈從十五歲情窦初開之後,就一直追求金思純。
可金思純總是吊着他。
她讓陸澈幫她鞍前馬後的幹活。
把他當驢子似的使喚。
金思純暗示陸澈,說他家裡太窮,陸澈就背上一套衣服鞋子,跟着同鄉出去打工。
他在影視城演屍體,演鬼子,演被人暴打的卑微替身,經常一幹活就連着三十幾個小時不能睡覺。
陸澈熬過這些苦,受完了這些罪,拿命攢下來的錢,每個月都寄八成回來給金思純,讓她随便花。
金思純是過得滋潤了,可她卻連陸澈的電話也不願意接。
就連文字消息,都是十天半個月才回複一兩句。
愛搭不理的。
偏偏陸澈以前就是愛慘了她,根本不計較這些,還一心想着要更加努力掙錢,攢夠一百萬的彩禮,就娶金思純進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