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那天,我作為受害人,坐在了原告席上。
對面,是被告席上并排坐着的四個人——陳以川,餘潇潇,陳父,陳母。
曾經在我面前耀武揚威、不可一世的一家人,此刻都穿着灰色的囚服,戴着冰冷的手铐,面如死灰。
法庭之上,莊嚴肅穆。
我方的律師,冷靜而專業地陳述案件事實,并出示了一系列無可辯駁的證據。
高清監控視頻在大屏幕上播放。
當看到餘潇潇熟練地擰開酒精瓶,将大半瓶液體倒進我的果汁杯時,旁聽席上響起一片倒吸冷氣的聲音。
當看到我痛苦倒地,陳以川和他的父母卻圍在一起,滿臉嘲諷地對我指指點點時,所有人的目光都充滿了鄙夷。
證據鍊完整,事實清晰。
餘潇潇和陳家三口卻直接内讧,互相攻擊。
餘潇潇說都是聽陳父陳母的安排。
而陳父陳母卻說是餘潇潇帶壞他們兒子。
我冷眼看着他們在法庭上互相撕咬,指責對方才是主謀,自己隻是被蒙蔽、被教唆的。
他們每個人都想把罪責推到别人身上,好讓自己脫罪或減刑。
那場面,要多難看,有多難看。
最終的審判結果,很快下來了。
法院采納了我方律師的全部意見,認定四名被告共同犯罪成立。
餘潇潇,作為投毒的直接實施者,主犯,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陳以川,作為共同預謀者和幫兇,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陳父陳母,作為共犯,因在犯罪過程中起到煽動和阻礙施救作用,犯故意傷害罪,分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同時,法院判決四人,連帶賠償我的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三百萬元。
當法官敲下法槌的那一刻。
我聽到陳母發出一聲凄厲的尖叫,當場暈了過去。
陳父則像一灘爛泥,癱在地上,嘴裡不停地念叨着“完了,全完了”。
餘潇潇和陳以川,被法警戴上手铐,押出法庭。
陳以川在經過我身邊時,突然停下腳步,用一種近乎哀求的目光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