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第1頁)

隻不過從前這樣的夢裡還有宋遠舟,現在世上再沒有了這個人。

真的挺好。

“這些天我一直在給好好物色陪玩的丫頭,但連續看了幾個都沒有合适的。”姜夫人憂愁,“等她再大一些,棠香和春雀就跟不上她了,到時她可就成一隻皮猴子了。”

“慢慢找,不用急。”姜珺瑤講,“上回進宮,皇後娘娘提過要給好好找陪玩的丫頭,想必過幾天就會送過來,若她也找不到合适的,那我們就把眼光放遠一些,不隻盯着洛京。但是條件一定不能松,隻能是半個親人都沒有的孤兒。”

設定“孤兒”這個門檻,不為别的,姜珺瑤僅僅是希望對方不會被吸血的家人所累。

她小時候有一個跟她年紀一樣的婢女,叫春華,她很喜歡春華。

春華是她在路上撿的,當時春華被她家裡人打得奄奄一息,隻剩一口氣了,姜珺瑤覺得她可憐,便央求姜夫人救了春華。

春華得救後跪下來表示,以後就是她姜珺瑤的人了,一輩子都不會背叛她。

結果才過兩年,春華的父母找上門來哭一哭,說家裡吃不起飯了,春華便一聲不吭将她的東西拿出去賣了。

年幼的姜珺瑤把春華當做朋友,于是原諒了,還替她在姜夫人那裡掩飾。

但原諒的代價就是,不到兩個月,春華被同樣的借口,又一次将她的錢偷偷拿出去給了父母。

那是姜珺瑤第一次知道什麼叫背叛。

她把春華的賣身契還給了她,還給了她一筆錢,之後就讓春華出府了。

過了幾個月,她便聽說了春華的死訊——

從姜府出去後,春華的錢立即被她父母搶走了,然後春華被賣進了一戶人家裡頭做丫環。

春華進去隻做了三個月,她父母便故伎重施來找她要錢,春華把月錢給了他們還不夠,隻能去偷主子的财物。

但這家人不是姜家,發現春華手腳不幹淨後,便立即将她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