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擔心我出狀況,就讓警察把她也帶着一起,因為她是事發現場的重要人物,所以警察直接就同意了,隻是李薇沒有戴手铐,也不用像我一樣被鎖在面包車背後的鐵籠子裡,因此在車輛行駛途中,她時不時回頭看我,那眼神動人極了。
我到現在都記得,面包車抵達派出所是半夜的零點三十分,我像個囚犯似的被他們從車上帶下來,看着藍白相間的房子,以及懸挂在正上方的警徽,我呼吸變得有些急促,不受控制的在腦袋裡産生了兩個極端的想法:一個是我被誣陷,被屈打成招,判處監禁;另一個是我反應的事實,引起了叔叔的高度重視,他們裁定我為正當防衛,還以雷霆手段剿滅了以周欣、趙明強為首的這個專門欺負同學的惡霸組織。
這些因為社會經驗不足,對公檢法抱以天真幻想的幼稚思維包裹着我,直到被一個胖胖的警官帶進一個房間,像是他們工作的地方,擺放着幾張桌子,上面堆滿了淩亂的文件和幾桶方便面。
我有點好奇,又有點緊張,因為電視劇裡審訊犯人,都是在一張布滿機關的椅子上,嫌疑人被強烈的燈光照着,然後對面坐着倆警察,而現在我所面臨的情況,卻跟劇情裡表演的完全不同,警察一邊吃泡面,一邊讓我們在邊上站着,就像老師訓斥學生一樣。反倒是李薇,一幅淡定自若的表情,搞得我懷疑她是不是以前進來過。
幾分鐘後,胖警官吃完了泡面,擦擦嘴拿過一個本子,表情嚴肅的看着我。
姓名?陳皓。
年齡?20歲。
身高?178。
随即又用相同的話術問了遍李薇,而直到這時我才知道,李薇竟然已經滿了21歲,我一直以為她比我年齡小。當然,不管20歲還是21歲,在胖警官眼裡都是小屁孩,因此簡單了解完基本情況後,他就把我的手铐解開了,又問我倆是什麼關系,為什麼打架。
我本想說同學關系,沒想到李薇卻搶先一步開口,說我和她是情侶關系,随後開始三言兩語的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她如何被拍照片,如何被威脅陪對方,男朋友又是如何義憤填膺的在沖突中救她,因為某些段落比較痛苦,所以李薇說着說着就哭了起來。
我擔心胖警官不相信,又在李薇講述的基礎上進行了繪聲繪色的叙述,趙明強有多麼可惡,經常在仗着紀檢部長的身份欺負同學。可惜讓我很失望的是,即使我已經把問題說的像國家大事那麼嚴重,對方也依舊不為所動,甚至在聽說我們學校的名字後,對我們小小年紀不學好的行為提出了批評。
也直到這時我才知道,李薇以前竟然因為偷竊被帶到這裡教育過,隻不過她當時還小,偷的東西也不值錢,寫完保證書就給放了。因此一通大道理講完後,胖警官直接拿出兩個紙杯,讓同事帶我們去驗尿,這個過程需要大概30分鐘。
一般隻有嗑藥或者吸毒的人才會被要求驗尿,我覺得這行為對我是種侮辱,便愣在原地生悶氣。而在此期間,胖警官一直站在外面跟同事抽煙聊天,我聽不到他們說什麼,但從對方時不時瞟過來的眼神,我琢磨他們應該在商量我和李薇的事。
“這跟電視劇裡演的不一樣啊!”我小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