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沈渡這麼瘋,還是在我跟他說分手的時候。
他差點抄了家,哭着求我别走,說他沒有我活不了。
在我面無表情的說我不愛他了之後,奪門而出。
飙車出了車禍。
再就是在醫院裡,我當着他媽的面罵他舔狗,活該。
我出門後,他摔了所有的東西,死命的砸自己斷了的那條腿。
那時,我就在門口的牆角,捂着臉哭。
我沒法告訴他,我到死都愛他。
我隻愛他一個人,并且有了他的孩子。
可我不能愛他了,我得去救我爸。
救那些被江楠害了的人。
言不由衷,身不由已。
可其實,五年間我也有堅持不住的時候。
我偷偷去看過他一次,那時候他已經認識了林梓微。
年輕明媚的女孩,溫柔的扶着他的手。
鼓勵他站起來,走上那條屬于他的康莊大道。
而我,不過是活在陰暗角落裡的老鼠。
偶爾見一下陽光,就得立馬躲回下水道。
現在也一樣。
面對沈渡的怒喝,我甚至不敢出聲。
江楠移開嘴唇,小聲的在我耳邊說:
“告訴他啊,告訴他你不愛他,和我在一起呢。”
我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渾身顫抖。
偏偏,江楠低低一笑,意味深長道:
“說不出來啊?沒關系,我替你說。”
他話音落下的那可,我忍不住打了個激靈。
一股不好的預感,油然而生。
然而來不及阻止,他已經緩緩開口。
他對着手機,眼睛卻盯着我,一字一句的道:
“沈渡,小寶是你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