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姜悅貝。
她沒有在出現在爸媽眼前。
聽說她回到了大山裡,走了一遭,又出來了。
我再次見到她的時候,已經是靈魂快要消散的時候。
她瘦得可怕,也不說話,就喜歡一個人呆着。
我在她身邊停了三天,一直到我生日的那天晚上。
她住的小屋子燒起熊熊大火。
我無助地站在她床邊。
“不要!”
“姜悅貝,不要!”
我喊得撕心裂肺,可她怎麼也聽不見。
“媽媽不怪你了,媽媽真的不怪你了!”
是我強迫你來到這個世界上,我真的不怪你了。
可沒有人能聽到一個死人的呼救。
大火終究吞噬了一切。
爸媽沒有來處理她的後事。
來的人,是秦明珠。
她拿到了我當時塞給記者的紙條。
其實紙條的背面,我還寫了一句話:
“如果可以,請您告訴姜悅貝,媽媽不怪她。”
半年後,專門為家中有孩子被拐成立的基金會被衆人熟知。
而我姜芙蓉的名字,也被印在一個個獎杯上。
那天,和爸媽一起種的芙蓉花開了。
它在風中搖曳。
我也終于迎來了我的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