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1頁)

畢竟這些年劉若曦一直都處于昏迷狀态,從來都沒有出入過病房,他們隻是一些打雜的,不清楚,沒看見過,應該很正常吧。

就是帶着這樣的僥幸心理,他們成為了綁在一條繩上的螞蚱。

“什麼叫暫時不走了?不行,不管你們用什麼辦法,一定要讓他們趕緊離開醫院,救護車那邊我已經安排好了,隻要把他們送上車,剩下的都由我來安排。”

“什麼叫難辦?難辦也得辦!我告訴你,你别想跟我扯皮,我要是出事兒了,你們一個兩個都别想好過,電話我可是全程錄音呢,我現在就明擺着告訴你,劉若曦要是活着,你們所有人的好日子也就都到頭了,但隻要她沒了,你們能得到成倍的報酬,以後你們家所有人都能雞犬升天。”

王明珠在屋内打電話,臉色陰鸷得可怕。

她較好的面容呈現扭曲,半點都沒了,白日的問問娴熟,宛如一隻從地獄爬上來的惡鬼。

杳杳穩穩的抱着排水管,睜着大眼睛靜靜的看着王明珠。

一雙清澈的眸子裡,倒映出對方恐怖猙獰的面孔,卻不露半點情緒。

半晌,杳杳恍然。

哦,原來人無論怎麼變,眼睛都是沒有辦法變的。

從那雙眼睛裡,她看到了一個非常純粹的壞人。

王明珠自小就長得好看,因為漂亮,她得到了很多的特權。

家裡人都喜歡她,周圍的小朋友也愛跟她玩,上了學有大把男生追。

她的前半生幾乎順風順水,所有人都對她呵護備至。

一般這種情況養出來的人會呈現兩個極端。

純良而脆弱的嬌花,又或者,永遠都見不得人好的小人。

很明顯王明珠就是後者。

習慣了衆星捧月的生活,所以她聽不得旁人誇贊别人,隻要有她在的地方,她覺得所有人的目光都應該聚焦在自己身上。

但她不愛做博眼球的事情,更不想努力提高自己,所以一旦出現,有一方面比她優秀的人,王明珠就會想方設法毀了對方,泯滅别人的優秀。

她做過的惡心事不止與劉若曦調換身份證一件。

十二歲的時候,學校裡來了個轉校的藝術生,因為長得沒有她好看,所以并未多受歡迎,王明珠也沒把那個姑娘放在心上。

但一次學校文藝彙演,小姑娘跳了個舞,站在台上整個人閃閃發光,一下子就掩蓋了她的鋒芒,原本隻有五分好看的容貌,就因為那日的大放異彩,别人看他都戴上了濾鏡,硬生生提高了七八分。

本該聚焦在王明珠身上的誇贊,有一部分轉移到了那個小姑娘身上。

王明珠恨她奪走了屬于自己的目光,再一次消防演習時,趁着對方不注意,把人推下了樓。

小姑娘摔的腿骨骨折,就算是恢複好了,也沒辦法再繼續完成高難度舞蹈,這一消息将小姑娘打擊的不輕,沒過多久就轉學,王明珠又成了學校的風雲人物。

十四歲的時候,王明珠認了個社會人當哥哥,社會人看她長得好看,有什麼好玩的都會帶着她,但很快,社會人談了個女朋友,将所有注意力都轉移到了女朋友身上,王明珠即便是不想跟社會人談戀愛,也記恨上了人家的正牌女友。

故意約人家小姑娘出門喝酒,把人灌得爛醉,帶到酒吧門口裝作走散的樣子,不管了。

後來小姑娘被人撿屍,社會人果斷抛棄了這個女朋友,王明珠又一次美美隐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