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混小子。”丁世臣給了丁世君一拳。
不過沒舍得用力,更多的不是真罵他,而是心疼,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他去當兵的這幾年,家裡多虧了這小子照顧。
加上姜黎也是他帶回來,想必他跟姜黎的關系一直都很好。
相約進山,一定會互相照顧彼此,出事的概率其實很小。
算起來姜黎今年也才二十歲,而世君也有十七了,隻不過比姜黎小三歲。
農村有句老話叫女大三抱金磚。
或許他跟姜黎更合适!
丁世臣有些猶豫,要不要把這事挑明,要是姜黎也沒意見,幹脆等世君成年後,讓兩人結婚。
反正他跟她沒打證,也沒有過逾矩的行為。
加上他年紀大了不說,腿還不好,沒資格耽誤人家姑娘。
姜黎不知道他想了這麼多,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丁大哥,你到底同不同意這件事?”
“等明天讓我看看你是不是真的會用獵槍再說。”丁世臣沒同意也沒不同意。
這樣就挺好,反正她會用槍,而且還用的很熟練。
這多虧了前世,姜四胖當明星的日子,他當時太紅了,去國外演出,身邊的保镖都配槍。
她擔心姜四胖的安全,也特意去學了,學的很認真那種,槍法更是練的爐火純青,一般保镖都沒她準。
想想前世,她為了姜家人,還真是把自己全身的潛能都激發出來,恨不得自己有三頭六臂,護了姜家老小周全。
可到頭來
姜黎心間一哂,隻覺得前世的自己蠢的無可救藥,或許是當時的時代造就了那樣卑微讨好沒有自我的她。
後來去了城裡,見識了新時代女性的風姿,她才明白,原來女人還可以那樣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