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我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
他們隻相信自己看到的。
我必須拿出證據,證明我的“演員身份”。
什麼能證明我?
難道是日記,合同還是攝像機?
不,這些都隻能證明我知道了真相,非但無法證明我與老王他們不是一夥的。可能會讓他們覺得我知道得太多,死的更快。
我需要一個能将我與“無限樂趣公司”徹底分開界限的東西。
我的手,下意識地伸進了口袋。
我摸到了那張被我捏得有些變形的銀行卡。
這就是最有力的證據!
“證據在這裡!”我掏出手機,點開了那條銀行的入賬短信,将屏幕對準了那片黑暗,“這是你們的『老闆』,剛剛打給我的封口費!四十萬!他想收買我,想讓我閉嘴!”
“我沒有答應他!”我大聲喊,“我用這些錢,換來了他的人進門!我的目的,從一開始,就是要把他們引進來,讓你們報仇!”
這是一個的謊言。
但沒辦法。我隻能賭,賭這對已經被怨念和“劇本”徹底洗腦的夫妻,失去了明白是非的能力。
賭他們能聽懂這個最簡單的邏輯: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衣櫃裡陷入了沉默。
我能感受到,他們那雙隐藏在黑暗的眼睛,在審視着我,試圖在我的臉上找出破綻。
我緊張的握緊了拳頭,指甲快陷入肉裡。
就在這時,那個一直屬于男主人周哲的聲音,響了起來。
“他在錄像。”
我猛地看向放在角落裡的那台攝像機,還亮着紅燈,剛剛居然沒摔壞。
“你,到底是誰?”周哲的聲音裡,充滿了殺意。
完了。我腦子裡已經想不出狡辯的語言了。
我閉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的降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