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說我隻用高價聘請你拍這些劇,絕對能在合約期内達到目标。
到時候,騰海的股份,就是你的了。”
一個億的利潤在新人眼裡如同天價,于現在季繁星已經是毛毛雨,天知道光歌曲下載分成她已經掙了幾個億,而且是稅後價。
娛樂圈就是這樣,說起來都是明星,如唐宋之流隻要豁得出去混出了頭就能掙到上億,可絕大多數出不了頭的,最慘的甚至連生計都無法維持。
在娛樂圈沒有背景如何才能出頭?
除了本身絕佳的條件外,還要夠聽話,好操控,能帶來收益,願意忍受公司超高的分成,最好還要能豁的出去
這些潛規則無論在那個世界都是通用的。
天色不早,季繁星回到房間,忽然想起了與許月朗的約定,拿出手機撥打電話。
“喂,月朗。”
“繁星我正要找你呢,《新貴妃醉酒》v已經拍好了,你看什麼時候發布合适?”
“真巧,我也為了這件事跟你聯系。”季繁星語氣淡然,“之前說的歌曲授權協議已經可以簽了,我已經将合同發給你,你看有什麼問題。”
“诶,好。”許月朗手機保持通話,切換頁面果然看見一封電子合約,“可她看到簽約對象時立刻傻了眼。”
“華夏傳媒工作室?”許月朗驚呼出聲,語氣中滿是不可置信,
“這是什麼工作室?怎麼沒聽過?你将版權直接挂在工作室名下,那你呢?”
龍國有關版權法律十分健全,創作人在日發布作品的時候可以選擇個人發布或者以公司的名義聯合發布。
通常創作人在很困難或者特殊情況才會将版權賣給公司,大多數人甯願隻拿到極低的分成,也要将作品版權拽在自己手裡。
畢竟版權賣給公司,若是自己離開公司就真的與自己沒有半點關系。
“不止這一個,以後我所有的作品版權都歸屬于華夏傳媒,不過你放心,華夏傳媒由我全權控股,以後不會有任何糾紛的。”
季繁星耐心解釋,目前為止她所有發布的作品都來自華夏,版權自然也歸屬華夏傳媒,至于産生的收益,則用來制作推廣更多的華夏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