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華把碗裡的粥用苞米餅子抹幹淨,其他人隻能幹看着咽口水。
“志遠哥,能去打點肉麼?”
王春雪眼巴巴地看着張志遠,剛剛吃的肉粥,不僅沒有吃飽,反而勾起了她的饞蟲。
張志遠自诩為帶隊人,這來了一天了,大好的太白山,物資豐富,野雞兔子滿地跑,居然還能讓隊員們吃不上肉。
讓其他人怎麼看?
最重要的是,讓何南南怎麼看?
要是自己也能打到獵物,是不是可以把她接過來照顧一段時間。
看那邊還有個女的,應該不缺人洗衣做飯。
那個叫宋鐵的能留人不也是因為能打幾個豹子狍子麼?
他張志遠作為接受過高等教育的高質量男性,怎麼找也比姓宋的強吧?
想到這裡,他背起獵槍,叫上隊裡一個粗壯的青年:“趙大強,走,咱打獵去!”
“好嘞!”趙大強一聽要出去打獵,興奮地站了起來,拍了拍身上的塵土,屁颠屁颠地拿起槍跟了上去。
他在學校的時候,喜歡的女孩子就看上了隔壁軍校的小子。
持槍硬漢,這四個字隻要妹子們一聽,就能興奮地尖叫。
趙大強也想當一個能讓女孩子們尖叫的男人,。
“你妹怎麼練過,等下打打輔助就好,不要亂開槍,免得吓跑獵物或者傷人。”
張志遠看着激動得滿臉通紅的趙大強,又想起昨天王春雪拿着卡殼的槍對準自己,不免有些心裡發毛。
但是要讓他自己去,再碰上豹子野狼什麼的,一隻自己還能跑,要是兩隻那可就脫不了身了。
這時候就需要一個同伴了,要是對方槍法準,那麼就一人對付一個。
顯然團隊裡并沒有能擔當此重任的狠角色。
要是槍法不準,也可以為自己争取寶貴的逃跑時間,呼叫支援。
至于為什麼不是自己拖着野獸讓同伴求援,隻能說這世界上能相信的隻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