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奔一把拽過宋青山,把槍讓給了他。
“開槍。”劉奔這兩個字,讓宋青山快夾不住水兜裡的尿。
這是殺人啊!要被槍斃的。
劉奔當然知道,現在隻要宋青山開槍,能逼錢廠長簽字。
至于現場的目擊觀衆,大家都不幹淨,一條繩子上的螞蚱,誰也别想跑。
這也就是為什麼明明劉奔知道工人們偷東西還睜隻眼閉隻眼。
東西不是自己的,還能讓他們面對警察時閉嘴。
偷竊,現在也不是輕罪。
糖廠的火爐,火力不比火葬場差,到時候隻要人人都說沒見過,那這個人就是消失了。
宋青山這小子,現在是自己這邊的人,這種膽子小、出賣同夥的白眼狼,必須手上沾點大事兒,才好使喚,
宋青山臉上的血色都沒了,他隻是想偷點東西,沒想到現在居然要殺人!
“槍上有了你的指紋,哪怕是我動手,你也逃不了。你要是不聽話,我就拿着你的屍體去頂罪。”
劉奔的耳語聲音不大,卻讓宋青山的耳膜如同過電。
這退一步就是深淵,往前也是地獄,但是地獄裡可以當廠長,怎麼選還用猶豫?
宋青山的手指,放在了上了扳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