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頁)

崖縣公安局距離崖縣火車站不遠,可是元璃本來身子就重,渾身贅肉壓得她邁腿費力,加上頭疼還有點暈,一路走過來用了半個小時。

李清遠三人一路照顧她,盡管耽擱不少時間,三人也沒說什麼。

到了局裡,兩位同事正好從一間審訊室出來,看到李清遠,其中一個連忙上前将手裡的口供遞過來。

“隊長回來了,有兩個招了,這是口供。”

李清遠連忙接過來查看,元璃就站在身邊。李隊長掃了一眼口供,帶着元璃和其他人一起去了他辦公室。

示意元璃落座後,李清遠對剛才遞口供的公安說,“說說人販子剛才交代的情況。元同志被他們砸傷了腦袋,火車上的事情記不得了。說一下,看看能不能令元同志想起來什麼。”

遞口供的公安在火車站的時候就見過元璃,他們都是極佩服元璃的。要不是她用自己的身體擋住火車門,他們公安就不能那麼順利的将所有人販子都抓回來。

可以說,元同志是用自己的身軀擋住了犯人逃跑的路,加上車上人多,都要下車。擠在一起,這才給了公安時間和機會。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是準備抓一批人從港口送去别國的。這批人裡有男有女,分批次運輸過來。

火車上元同志一直一個人站在過道角落,不與其他人交談。他們觀察了元同志一上午,最後肯定元同志是一個人。

咳咳!據嫌疑人交代,他們覺得元同志身體壯實,去挖礦,應該能賣上個好價錢。就起了拿下元同志的主意。

快到崖縣時,兩人用沾了迷藥的帕子捂住了元同志的口鼻,本來元同志就在車門口,正好拖着她下車不費力。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元同志會那麼快的醒過來。還用身體擋住了車門,而且知道他們那麼多的同夥,還都一一指了出來。

這讓那些人販子很憤怒。所以距離她最近的那個才拿了手裡的水壺砸了元同志的腦袋。”

元璃點頭,這跟書中描寫的差不多。原主由于身材肥胖,走到哪裡都被人嘲笑,漸漸地就養成了怯懦自卑的性子。

不過因為她母親臨終前有交代,所以這麼多年原主一直在接受各方面的教育,洞察力很敏銳。

她本來就站在角落,人販子關注她的同時她也注意到了人販子團夥。本來那些人如果不惹她,她應該不會開口。可是他們把主意打到了她身上,求生的本能和正義感,讓她一時有勇氣與人販子搏鬥。

書中原主也被砸了腦袋,可是她沒有失憶。無論公安局的人怎麼問她,她都沒有說明自己的身份。

所以這件事情後面就不了了之了。可是現在是她——元璃!

這件事情應該算是大功一件。尤其是在這個年代,這樣的功勞那就是榮譽。榮譽啊,她怎能不要?

原主可是資本家小姐,根據曆史,這個時期對資本家可不友善。多幾道護身符肯定沒錯。

“李隊長,我能見見那些人販子嗎?”

李清遠皺眉,他有些猶豫,這并不符合流程。

元璃擡手扶上腦袋,“李隊長,我不知道被人販子砸了一下是真的完全失憶了,還是應激性的。

我想去看看那些人,說不定被他們的樣貌刺激,一下就想起來了。”

李清遠一聽覺得有道理,元同志是為了抓人販子受的傷,這個忙他們應該幫。

“你跟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