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桌上,并排擺着四份文件。
華亞唱片,潮音文化,天星集團,還有最後一份,剛剛由專人送達的,來自星耀娛樂的簽約意向書。
唐櫻的視線,落在那份來自星耀娛樂的文件上。
心裡泛起一陣難以言喻的複雜情緒。
星耀娛樂,霍氏集團旗下的子公司。
這個時間點,這份從天而降的,分量十足的合約
除了林婉,唐櫻想不到第二個人,會用這種方式,朝她遞來橄榄枝。
在書中,女主角顧依依,現在應該已經簽約了星耀娛樂。
她是天選之女,是星耀準備力捧的下一代小天後,一進公司,就享受着最好的資源。
而書裡那個愚蠢的“唐櫻”,也做起了大明星的美夢,她哭着跑去找林婉,求她,鬧她,用盡一切手段,也要擠進星耀娛樂。
林婉心軟,答應了她。
但,星耀娛樂,沒有成為她飛上枝頭的跳闆,反而成了埋葬她所有尊嚴和前途的墳墓。
她在公司裡,像個跳梁小醜一樣,處處針對顧依依。
搶人家的錄音棚,背後說人家的壞話,甚至在公司的年會上,故意潑了人家一身紅酒。
那些上不了台面的小動作,非但沒有傷到顧依依分毫,反而将她自己,襯托得越發面目可憎。
她成了整個公司的笑話。
所有人都知道,她是被關系戶硬塞進來的,沒實力,沒人品,還愛作妖。
最後,她因為一次惡劣的栽贓陷害,被公司徹底雪藏,成了整個京城娛樂圈的過街老鼠。
那段記憶,是原主人生裡,最黑暗,最屈辱的一筆。
唐櫻打了個寒顫。
去女主的地盤,跟女主搶資源?
是嫌命太長,還是嫌死得不夠難看?
所以,星耀是萬萬不能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