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甘州離開時。
長公主再度修書一封回了皇城。
上面所述
虐童者,情節輕則服牢獄三年。
重者判死刑。
皇上提出長公主所述。
朝臣再度反對。
根據原本的刑法,虐童者,情節輕者判兩年以内有期徒刑。
在不緻命的情況下判十年有期徒刑。
在他們看來,虐童雖行為惡劣,但到底能改,小懲大誡命其改過便足矣。
判刑三年,實在重了。
而判死刑,更是不至于。
更何況
朝廷中不少大臣都會虐子。
尤其是虐待庶子。
所以長公主要改刑法,威脅到了不少的朝中大臣。
以至于這些大臣才要聯手反抗。
隻是他們的聯手很快就像個笑話。
上次長公主要改刑法,是皇上威脅壓制,才更改成功。
但這次。
長公主修書回皇城的信尾寫了一句話。
那就是,若有朝臣忤逆刑法修改,待本公主歸。
歸什麼?
歸來弄死你。
皇上說出長公主的原話後。
原本抵抗修改刑法的朝臣大臣,頓時想到了長公主之前的所作所為。
長公主的報複心,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