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弘正任命為平胡軍副統領,張廣孝任命為衛尉寺正卿,郭钊任為廷衛司郎中兼禦林軍統領。
關于劉禹錫和柳宗元,李純本想重用,但是因為他們當時和王叔文有牽連,阻力較大,所以将柳宗元任命為安南道布政副使,劉禹錫任命為閩潮道布政副使,也算是提拔使用。
其他級别低一些的官員和将領,李純也沒有那麼多精力去考慮,于是讓兩位宰相和吏部、兵部拿出意見,如果才堪其用,均照準任用。
朝廷通過一系列軍事、政治手段,收回了藩鎮手中的權力,在全國重新組建17個道,10個軍團,實行軍政分離,從制度上清除了藩鎮割據的土壤。
在官員任免上,李純一方面考慮這些人的能力和貢獻,也考慮他們原來的職位和資曆,力求大家都能接受,平穩過渡。
即位第四年,李純終于徹底解決了藩鎮問題,除掉了朝廷最大的禍患,不免長長的舒了一口氣。前面已經解決了宦官問題,經濟問題也有所起色,即位時的三大問題,算是解決了兩個半。
李純計劃,下步重點發展經濟、科技、軍事,增強綜合國力,争取在兩到三年以後,開始對外用兵,掃除吐蕃、回鹘等外部勢力的威脅,奪回被占的隴右等地,進一步開疆拓土,重振大唐聲威。
在全國組建17個道、10個軍團以後,李純認為,雖然進行了軍政分離,但是按照唐朝的制度,地方官員和将領權力依然很大。
以前,節度使和刺史、縣令簡直是地方的土皇帝,簡直是為所欲為,将領的權力也太大,一旦起了異心就難以駕馭,如果派出宦官做監軍,又會影響将領的自主權,削弱部隊的戰鬥力。
李純覺得,最核心的就是軍政主官的權力太大,必須要進行适當的分權或限制,避免一個人說的算,不能想怎麼來就怎麼來。
根據前世的經曆,李純覺得可以引入集體決策機制,就是重大事項不能主官一個人說的算,必須要和幾個重要屬員商議,集體決策。
從目前來看,道一級的作用最重要,李純打算先在道一級引入集體決策機制,待成熟後,再向其他機構推廣。
具體設想是,在各道設一個正三品的布政使的基礎上,再設一個從三品的按察使,一個正四品的布政副使,一個從四品的都統,一個從四品的學政,組成五人政務會,各道的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政務會的讨論決定後,才能實行。
人員分工是:布政使作為道的最高長官,負責全道的各項事務,主持政務會;按察使分管道的監察和人事方面的事務,既是道的二号官員,也是是朝廷派駐的監督官員,負責監督政務會的落實;布政副使為布政使的副手,日常分管民事和經濟方面的事務;都統主管軍事和治安;學政主管文化和教育。
政務會主要由布政使發起召開,其他成員兩人以上也可以發起召開。對于布政使的政令,按察使如認為越權,可要求提交政務會讨論決定。
政務會的決策采取現場表決制,多數人支持的意見為最終的政令。如政務會多數人的意見和布政使不同時,可由布政使、按察使聯合上奏朝廷,由朝廷裁決。
說白了,政務會有點像前世各地的常委會,主官的權力雖然仍然比較大,但是在重大事項上必須尊重其他成員的意見,否則就會有被架空的風險。
由于是集體決策,也壓縮了主官為所欲為的空間,形成了一定的分權和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