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第1頁)

李純認為,既然是華夷分治,自然是要優待華族,但是那些激進派大臣的意見有明顯的壓迫意味,定然導緻兩族互相仇視,對以後籠絡境内夷族出兵不利。

李純考慮了一番,才定下了三個措施:第一、既然華夷分治,就不能再相互通婚,不然所生的子女确定民族是個大麻煩事。

第二,唐朝以華族為主體民族,州以上官員自然是由華族來擔任,夷族最高隻能幹到七品縣令,而且必須是恭順的夷人首領。

第三,很多夷人不通漢語,跑到其他地區容易引發矛盾,萬一有人心懷異志,也容易惹出禍端,一個道足夠夷人活動,不得亂跑。

李純認為,在其他方面就沒有必要搞區别了,特别是賦稅、勞役、教育、經商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方面,實行華夷一緻即可。

畢竟,在國内華夏族占據絕對的優勢,即使各項權利相差不大,夷人也是難以和華人競争的,光是說漢語、用漢字兩項就會難倒很多夷人,更别說經商與科舉了。

而且,唐朝的治理模式、主流文化、官場氛圍等方面,都是按照華夏民族的風格來,夷族光是融入适應,都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

所謂的三條禁令,其實就是不想造成明顯的不公,不要去刺激夷人。如華夷禁婚對兩邊是平等的;夷人不能擔任七品以上官員,影響的人極少;夷人不得出道,對大部分夷人也影響不大。

朝廷開誠布公的把填寫兩族的影響說出來,很多人知道了後果,就把主要精力用在如何填報民族上。

漢族自然沒啥想法,肯定填寫華族。很多夷人覺得,填寫夷族的影響也不大,而且如果根本不會說漢語,填華族未必通過,還會被其他族人罵為叛徒,幹脆是夷人啥族就寫啥族吧。

考慮比較多的的是那些漢化夷人,特别是漢夷通婚的家庭,大部分覺得肯定是華族更好,全家都填報了華族,少部分人決定追随自己原來的民族,填報了自己的夷人民族。

外事部和下轄的四個宣慰使,也分别對國外各區域的漢人昭告朝廷的政策,凡是移民、經商在外的漢人,都應早日返回唐朝境内,辦理入籍華族的手續。

身在境外的漢人不多,但是畢竟存在,有的認為,自己作為漢人,還是要回去加入華族大家庭。

也有的認為,祖輩來到異域好多年,跟當地民族通婚,都分不清自己是否算漢族,而且抛棄這邊的産業回去重新來過,代價太大,不願回去。

最終,少部分純正漢人,對中原感情較深,如伊州的張文舉,決定帶領張氏族人回到祖國,重新開始,大部分已經和當地通婚雜居的,血統已經模糊了,不願放棄産業回去。

對于境外的漢人,李純也有點無奈,他們身在境外,很多人混血嚴重,朝廷很難照顧到,隻能是各依本心,讓他們自己做出選擇,反正唐朝早晚還會打出去,到時候再适當照顧吧。

華夷分治定策以後,中書省會同民政部,帶着各道、州、縣忙乎了半年,才算把境内所有人都厘清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