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第1頁)

互市由外事部進行日常管理,财稅部負責征稅,限定交易貨物的範圍,對于唐朝的軍用物資、創新發明等嚴控的産品不得帶入互市。

從元和十一年五月以後,唐朝開始實施嚴格的鎖國令,任何外國人不得進入唐朝境内。李純考慮到邊境外還有四個實行羁縻政策的地區,這些地方畢竟面上也屬于唐朝,如果把他們完全排除在外也不好。

李純思索一番,決定采取兩個措施,一是宣慰使每年都到對應的各小國走訪一下,發一些朝廷賞賜的物品,顯示朝廷的恩德;二是如果這四個地區确有重要的事情,可報經宣慰使同意,由外事部派人護送進入唐朝境内,辦完事再護送出去。

朝廷不讓外國人進來經商,但是允許唐朝人出國經商,不過要提前向外事部申請,有名額限制。外事部先對申請人的身份進行審查,隻批準信譽較好的華人,而且隻能賣指定範圍的商品,絕不能攜帶違禁品。

外事部批準後發放通行證,商家再到财稅部辦理交稅手續,開具納稅憑證,然後在六個邊城檢查相關手續後,商隊才能出國經商。

在陸上進行嚴控,在海上同樣也要嚴控,不得允許任何外國人從海上進入唐朝。

在晉江府、番禺府留兩個對外貿易的口岸,所有想從海上對外貿易的華人,必須到這兩個口岸辦理手續,外事部、财稅部在這兩個對外口岸設立辦事處。

外事部在每個對外的商隊、船隊都派有一個暗探,一是監視這些商隊、船隊,不得洩露唐朝的秘密,不得私藏賣出違禁物資;二是順便搜集沿途各國的情報,掌握山川地理情況,學習各國語言,儲備翻譯人才,為以後的第二波出擊做好準備。

唐朝這種隻出不進的政策,引起其他一些國家的不滿,但是靠近唐朝的各小國,都被打服了,哪敢有異議。

遠一些的國家可以設置一些障礙,但是唐朝這些出境的商隊屬于壟斷貿易,利潤豐厚,而且商隊賣出的茶葉、瓷器、絲綢等物品深受各國的歡迎,在經濟利益的誘惑下,沿途各國也就默許了。

李純認為華夷分治、劃定邊界、實施鎖國令,三者相輔相成,雖然唐朝境内實行華夷分治,華人自是高一等,但境内的夷人畢竟也是大唐的子民,肯定也是高于境外的夷人。

對于境外的夷人,朝廷無法管理,但是通過嚴格的邊境管控措施,可以把境内外的夷人隔開區分,邊境以外的夷人,就是以後唐朝華夷兩族的征服對象。

劃定邊界、實施鎖國令後,唐朝可以排除外界幹擾,集中精力進行内部建設,發展出更加發達的科技、經濟、文化,積蓄更加強大的軍事實力,一旦完成内部整合,唐朝的綜合國力再上一層樓,就是第二次猛龍出海、對外擴張的機會。

李純認為,朝廷對境内的各個夷族,限制措施不多,而且他們也會跟華族一起享受到唐朝大變革、大發展的紅利,待以後唐朝實力強大,華族帶着境内的夷族一起打出去,境内的夷族也會跟着沾光,他們也不算不虧。

李純要求各地,特别是邊疆各道,不得歧視打壓各個夷族,在朝廷的三項限制措施之外,不得設置其他壓迫夷族的政策,至少在表面上,不要讓夷族覺得華族壓迫他們。

畢竟,境外亞歐非等地的夷人比唐朝華夷兩族加起來都多得多,單靠華人征服難度比較大,可以在境内夷人中大規模征兵,讓他們充當仆從軍,幫華族打天下。

既然以後要用他們,就要對他們稍微好一點,讓他們心理上向華夏族靠攏,再分點利益給他們,他們才會出大力。

處理好民族和邊界問題後,李純開始集中力量大規模搞國内建設,關注和介入國家的重要事務。

到了元和十一年,夏原新都雖然已經建成,并完成遷都,但是新都草創,官衙和道路還不完善,相關的建設仍在進行,預計下半年才能全部完成,可以迎接長安第二波人員搬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