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會不會有些太早了,我們兩個還沒怎麼…”
女人搖了搖頭,從手邊拿出一張紙條遞到我面前,
“不是,這是你二十年前答應我的。”
又是一道驚雷劈進我混沌的大腦。
二十年前?二十年前我答應了一個女人要跟她結婚?
開什麼國際玩笑。
“二十年前,孤兒院,裴雲洲,我救過你一命。”
“你說過,要對我以身相許。”
我翻開紙條,上面歪歪扭扭的稚嫩字體确實是我的沒錯。
死去的記憶也漸漸複蘇,好像确實有這麼一回事。
可是,也不能二十年後帶着個娃就找上門啊,這不是跟碰瓷一樣嗎?
“按照你當年的要求,我已經是福布斯排行榜第一。”
“而且,單身至今,一直在等你。”
“所以,裴雲洲,你要履約,娶我。”
我懵了一下,單身至今?
那這duang大的一個孩子是怎麼回事?
瞧見我眼裡濃濃的震驚,女人才皺眉道:“這不是我兒子,是我朋友的兒子。”
“他去國外了,我幫他帶一段時間。”
我這才得知自己誤會了。
“所以裴雲洲,二十年前你說的,還算數嗎?”
眼前女人的眉眼漸漸與二十年前那個冷着臉的小男孩重合。
我的心不知怎麼,突然就軟了下來。
“沈婉,二十年前的事你還記得那麼清楚啊。”
沈婉點了點頭,“我一直在等你。”
我沒忍住笑了,這性子還是跟以前一樣,一根筋。
“那好吧,既然是從前答應你的,我們就試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