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1頁)

羊肉緊實,又是野生的,可比家養羊肉香多了。

羊皮厚實,保暖性好,硝制好了能做皮襖,冬天穿着絕對暖和。

公羊角更是難得,形狀獨特,打磨光滑了,做裝飾或者刻成工藝品,都不比鹿角差。

來都來了,碰上就是緣分。

“繞什麼繞。”孟少華低聲道。

“送到嘴邊的肉,還能讓它跑了?”

徐三喜一愣:“哥,你想打岩羊?這玩意兒可精了,一驚就跑沒影兒,不好弄啊!”

“不好弄才有點意思。”孟少華語氣平靜,卻帶着自信。

“再說了,羊皮襖子不想要?穿着在胡春梅那種人面前晃一晃,眼紅死她。”

徐三喜一聽這個,來勁了:“要,當然要,哥你說咋整?”

孟少華快速觀察了一下地形。

岩羊所在的山崖下面,是一片相對平緩的坡地,長着些灌木和亂石。

坡地往下,是一條幹涸的河床,亂石嶙峋。

“它們在山崖上,硬追肯定不行。”孟少華分析道。

“得想辦法把它們引下來,或者逼到死角。”

“三喜,你手腳快,去那邊坡地下風口,找兩棵挨得近的樹,把絆繩準備好,要結實點的。”

“動作輕點,别驚了它們。”

他指了指坡地一側。

“好嘞!”徐三喜立刻領會,貓着腰,借着灌木叢的掩護,悄無聲息地往那邊摸去。

孟少華自己則取下步槍,找了個巨石後面隐蔽起來,架好槍,透過準星觀察着崖上的動靜。

那幾隻岩羊顯然還沒發現危險,正在崖壁上悠閑地啃食石縫裡的苔藓和嫩草。

為首的是一隻體型最大的公羊,角特别粗壯,警惕性很高,不時擡頭四處張望。

徐三喜很快到了指定位置,利索地選了兩棵碗口粗的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