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2頁)

老金說完,露出了沉重的表情:“我們都希望能早點找到證據,給那個孩子一個交代。”

老金說完,我們幾個都沉默了。

案情沒有突破,除了我和李燃遭受了一場感情的洗禮。

接下來幾天,我們隻能繼續翻閱案卷,去查證案卷上更多的細節,但一直沒有找到絲毫決定性的證據。

對于這個案件,警方漸漸認為,許偉殺人和被冤的兩種可能都有。

首先,許偉與許大飛對于案情失竊的财物始終交代不清,殺人罪都認了,卻認不了更輕的盜竊罪,完全不合理。

其次,許偉屢次翻供,次次都能提出新的證據。他先是找到了自己在殺人時間的不在場證明,他聲稱自己12點時被鞭炮吵醒,記得電視機零點後的節目。

他從大年初一開始就在協助警方調查,是沒有機會看到重播春晚的。

但事後此證據被推翻,因為蘇家的電視一直在播放春晚。

二次翻供,他又指出,臘月二十八許大飛提出的作案通話時間,自己有不在場證明。

後再次被推翻,因為警方驗證出,許偉的證人隻能證明,許偉在電話接通前三分鐘是在保安亭的。

第三次翻供,許偉提出自己小學文憑,不可能知道七氟烷這種高級藥物,卻被許大飛推翻,他記得自己在三年前過年時,對叔叔提過一嘴這個“高級迷藥。”

雖然屢次翻供,屢次被推翻,但這些足以證明許偉強烈的求生欲望,這樣的人一般不是極度狡詐,就真的可能有冤情。

但另一方面,如果許偉不是兇手,許大飛不交代真的兇手,反而攀咬自己的親叔叔更不合理。

倘若許大飛真的認錯了人,什麼人可以以假亂真到這種程度,連走路習慣,說話聲音都相似。警方一直對這個人是否存在表示懷疑。

案件又一次陷入僵局後。

李燃卻變得繁忙起來,她到處打電話,找資料,卻都是些我沒有聽說過的路數。

大概一周之後,輪到我值班的晚上。

我看着卷宗昏昏欲睡,睡着後就做了一個噩夢,夢到了蘇家滿門來質問我為什麼沒有破案,我把他們關在了門外,可他們從門縫裡,窗戶外,天花闆上,鑽了進來,破口大罵着我。

這時,敲門聲突然響起,我被驚醒,騰的一聲坐了起來,才發現自己在現實中。

敲門的人就是李燃。

李燃找到我,開門見山就要我看她手頭上的資料,她告訴我,她拜托了居委會的人在18樓樓道的牆壁上安了個微型攝像頭。

拍下了18樓的風吹草動。

每天早晚,蘇箐箐和周平軍都會一起吃飯。

偶爾,蘇箐箐會把家裡壞掉的家電,給周平軍修繕。

每當有人來到18樓走後,兩個人都會開門對視一會。

然後各自關門,相安無事。

“怎麼了?”

我問李燃。

李燃回答:“我覺得蘇箐箐對周平軍的感情很奇怪。”

奇怪嗎?那隻是兩個社會底層人相互依賴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