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面對多方證據,警方對于三人的證詞自然很難采納。
可幾個女生就是咬死了自己沒有說謊。
對此,參與胡琳琳自殺案的組員,大多數認為,胡琳琳的三個舍友一定隐瞞了什麼。
唯獨李燃力排衆議,決定在這件事情上相信三個女生。認為她們沒有必要,撒一個跨度一整個月的,彌天大謊。
為此,李燃把案子接到了自己手裡。
可調查的進度,遲遲沒有進展。
胡琳琳的三個舍友,分别是與胡琳琳同為信息教育技術的蘇雨薇、李曉曦,和信息工程專業的邵光青。
胡琳琳自殺當天,她們三人是各自出門的。
但三人對于案發現場的證詞一緻,就是她們洗漱的時候,絕對沒有看見胡琳琳。
對此,警方也詢問過當日見到她們三人的同學,沒有人發現,她們三人的表情有什麼異樣。
如果不是隐藏得極深,那就是,她們真的,沒有看到死去的胡琳琳。
但這可能嗎?
與此同時,法醫的屍檢報告發現,胡琳琳的确在死後被人移動過,不過距離極短,不會超過十米。
而胡琳琳的死亡方式與案發現場一緻。
也就是說,她的确是在距離地面幾十公分的水池吊死的自己,沒有任何外力的控制。
而這個死亡方式,除了自殺,根本沒有任何人為的可能。
那結論隻剩了一個,有人在胡琳琳死後,短距離移動過胡琳琳的屍體。
可是為什麼要移動一個死人的屍體呢?
如果胡琳琳的屍體,是移動到宿舍的,那她死去的六個小時裡,她又在哪裡?
是什麼人所為呢?
是外來人?還是,蘇雨薇、李曉曦、邵光青三人之一呢?
李燃一時也找不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