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2頁)

我和李燃對視一眼,李燃接着問道:“那你知道,胡琳琳跟邱文祥又見過面了嗎?”

李曉曦更驚訝了:“什麼?老邱也沒跟我說啊!太不夠兄弟了!”

李曉曦一邊說,一邊抽着她的煙,煙圈一圈一圈地繞開,迷霧一圈一圈地回來。

等到煙霧散去。

她換了一副表情:“你們不會覺得我和胡琳琳争一個男人吧。”

看到我們表情的回應,她又說:“難道,男女之間就隻有愛情,就不能是朋友?我就不喜歡男人!”

一句話,再次讓我和李燃啞口無言,接不上話來。

李曉曦的所有反應都在我們的意料之外。

但是李燃依然沒有放棄。

因為最初的口供裡,有關胡琳琳從何時開始沒有回宿舍的問題。

蘇雨薇與邵光青的回答都是國慶節後,隻有李曉曦清晰地記得是哪一天。

“她10月12号就沒有再回宿舍住了。”

李燃再次提及:“你為什麼記得這麼清楚。”

說完,李燃盯着李曉曦,看着她一口一口地把煙霧吞進肺腑,再吐出。

李曉曦把煙吸到了最後一口,滅掉:“這個學我不想上,是媽硬要逼我上的,我來,就是不想跟她吵架。要不她總是要死要活的,好像我不學這個專業,她就活不下去。

所以,我就逃課了,給自己找了個酒吧上班,白天睡覺,晚上要麼唱歌喝酒。

那天,我唱早場,晚上8點我出校門,看到胡琳琳從學校裡出來,上了一個男人的車。

我想着都是同學,怕她出點啥事,就叫酒吧上的朋友去看着點。

你們猜怎麼着?那車是我們老闆朋友的,那個男人,還是我們酒吧的股東。”

李曉曦說完,大喘了幾口氣,笑着看向我們。

李燃憤怒地站起身來:“為什麼不早說!”

李曉曦不慌不忙:“李警官!你聽我完說啊。那股東,結婚了,還有個兒子。現在上初中,胡琳琳是去做家教的!”

李燃盯着李曉曦,又問了一遍:“我問你,胡琳琳有這樣的社會關系!為什麼不早說!”

李曉曦站起身來,也看着李燃:“說了,我怎麼解釋,我逃課去酒吧唱歌,夜夜酗酒,這是違反校規的!

違反倒也沒啥,就是我媽知道了,又得要死要活。”

說完,李曉曦坐了下去,半笑不笑:“現在,你們不是,也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