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當天,張俊玲的出租車,在7點15分左右,出現在了從火車站出站的道路上。
而這個時間,與陳龍飛到達火車站的時間相符。
在陳龍飛的交代裡,自己是打車到的火車站,但發票遺失了,也不記得司機的車牌号。
這是陳龍飛詳細的交代裡,唯一模糊的地方。
這讓我們得出一個推論,陳龍飛很有可能是乘坐張俊玲的出租車,到的火車站!
細查下去,與陳龍飛一起出差的同事也說,陳龍飛當天執意提前下班,說要先回家拿個東西,沒有跟他們一起前往火車站。
明明鬧得水火不容,張俊玲竟然還送自己的丈夫去火車站?
我和李燃找到了陳龍飛。
被張俊玲趕出家門後,陳龍飛獨自租住在一間小公寓裡,房間不大,但頗有生活品質。
陳龍飛顯然對我們的到來,有所準備。
面對李燃的提問,他猶豫了一下,很快承認,是張俊玲送自己到的火車站。
“她為什麼送你去火車站?”李燃問道。
陳龍飛收斂了一下他的高傲:“李警官,我說她是為了求我别跟她離婚,你信嗎?”
李燃看着陳龍飛的家,言簡意赅:“我信。”
陳龍飛的話,得到了他和張俊玲共同好友劉斌的證實。
劉斌算是陳龍飛的老闆,公司開在一個破舊的大廈裡,辦公室裡彌漫着濃煙的味道。
見我們進門,他癱在老闆椅上,招手喊我們坐下。
“我和俊玲老相識了。陳龍飛的工作就是她求我給他的。”
“他們哪有這麼容易離婚啊,都鬧了多少年了,從結婚五六年上就開始鬧了,離不了。”
“這次俊玲是氣大了點,把陳龍飛趕出家門了,但上一次開庭不也沒去,要我說,她就不想離婚。”
“這是張俊玲告訴你的?”李燃打斷了劉斌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