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第1頁)

死者的屍體能夠提供的信息比較有限。

老隊長和喬法醫也針對死者所穿衣物以及包裹屍體所用的編織袋進行了檢查。

死者上身穿一件藕荷色毛衣,裡面還有一件紅色背心,下身穿一條深藍色的确良長褲,腳上穿着一雙肉色襪子和黑色松緊帶布鞋。

不論毛衣還是背心,磨損都較為嚴重,款式也很舊,推測死者的社會層次不高,生活條件普通甚至較差,也可能個人比較節儉。

考慮到死者上身的外衣并沒有穿在身上,而是被塞進了編織袋子。

老隊長推測,死者被害之前可能處在一個讓她感覺放松的環境之中,室内等封閉空間的可能性特别大。

這讓死者降低了防備,甚至脫掉了外衣。

她被人勒死,裝袋,抛屍。

這也與老隊長關于兇手與死者認識,甚至熟識的推測趨于一緻。

另外,在死者上身外衣的内兜裡,還有一盒已經使用過半的萬紫千紅潤膚脂,說明死者生前可能有随時搽臉或者搽手的習慣。

除此之外,沒有在死者所穿衣物内找到任何證件或者可以證明其身份的物品。

結合性别、年齡和社會層次等信息以及腱鞘炎的形成、随時搽手的習慣,老隊長推測死者生前從事服務行業,比如刷碗工、保潔員甚至服務員等頻繁重複手部活動的工作可能性更大。

随後,我和邱楚義聯系了兩起離家出走案件中的失聯者家屬。

他們在辨認後均表示死者所穿衣物與失聯者并不符合,兩名失蹤者均無肌腱炎,也沒有搽手,甚至塗抹萬紫千紅潤膚脂的習慣,離家出走之前更不是從事刷碗工、保潔員甚至服務員等頻繁重複手部活動工作。

當晚的案審會上,老隊長也對接下來的屍源排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結合性别、年齡以及有生育史等信息分析,死者應該有家人或者親人,一旦發現其失聯甚至失蹤,必然會報警,就目前沒有相應的報警信息分析,有三種可能。

其一,死者是本地人,由于死亡時間在三至五天左右,家人或者親人可能還沒有察覺發現她失聯甚至失蹤,也可能殺害她的人就是家人或者親人,因此沒有報警信息;

其二,死者系外地務工人員。考慮到其生前可能從事刷碗工、保潔員甚至服務員等頻繁重複手部活動的工作,分析其外地人來本地務工的可能性非常大。由于在外務工,不能與家人或者親人保持常态聯系,且又有一定的流動性。因此,老家的家人或者親人并不知道她已經失聯或者失蹤,也可能知道了,由于不确定最後失蹤或者失聯的地點,因此在老家那邊報了警。

其三,死者是外地人。死者在外地被害,之後被運至東閩市,抛屍于雲家橋下。死者的家人或者親人可能沒有發現她已經失聯或者失蹤,也可能知道了,在當地報了警。

老隊長認為前兩種情況的可能性更大。

因此,在梳理排查市域範圍内,符合性别,年齡以及身形特征的中老年女性群體的同時,重點排查包括飯店、賓館以及商場在内的服務場所之中的中老年女性外地務工人員。

另外,向相鄰市縣發送協查通報,協助調查本地近期内有報案記錄案件中的中老年女性失聯者或者失蹤者。

案審會的最後,老隊長也談到了兇手的作案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