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第2頁)

呂隊長立刻開展了排查工作。

在協查通報發出的第三天,東墨警方發來了反饋,呂隊長表示已經找到了畫像之中的男人。

當我從傳真機上拿下那張印着照片傳真紙的時候,蓦然松了一口氣。

邱楚義激動地對老隊長說:“王隊,找到了,就是他,就是他們!”

老隊長連連擺手:“行了,我聽到了,你聲音再大一點,我的耳朵都要聾了。”

呂隊長傳來了兩張照片,這與陳姓女子和李明的畫像十分相像。

這也是案發至今,我們第一次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實照片。

她既不姓陳,名字也與鳳、萍無關,她的真實名字叫做楊紅。

李明也不是她丈夫的名字,他的真名叫做王全民。

不僅如此,呂隊長還了解到,王全民和楊紅就在村中,王、楊二人的人員軌迹也在他們的掌握之中。

确定二人的身份之後,老隊長帶着我和邱楚義遠赴外省的東墨縣。

楊紅,時年四十五歲,東墨縣賈裕鎮人,住東墨縣秦光鎮袁莊村,外出務工。

王全民,時年四十八歲,東墨縣秦光鎮人,住東墨縣秦光鎮袁莊村,外出務工。

二人系夫妻關系,婚後育有一女,叫做王思思,時年十五歲,就讀于東墨縣實驗中學初中二年級。

王全民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三,大哥和二哥都是普通的農民。

王全民的父親早逝,母親拉扯他們兄弟三人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