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第2頁)

老闆感歎道:“一直到了晚上九點,我關門回家,發現那輛自行車還停在那裡,等到第二天早上,我過來的時候,那輛自行車就不見了。”

勞保店老闆看到疑似李惟芳的時間是3月10日晚上七點多,可以确定那時候的李惟芳剛剛從窦萌萌家出來。

按照她的騎車路線,可能不是回家,而是前往娘家。

另外,那輛可疑的面包車也再次出現了。

結合勞保店老闆所說,副駕駛上有人,李惟芳就是在和副駕駛上人說話,表明當時車内至少有兩個人。

勞保店老闆也提到了,他進入廁所之前,李惟芳将車子停在了路邊,和面包車裡的人說話,他走出廁所之後,李惟芳的車子還在那,人卻不見了。

這表明,不論主動跟随,還是脅迫哄騙,李惟芳極有可能就是乘坐那輛面包車離開的。

值得注意的是,那輛始終沒有騎走的自行車也表明李惟芳離開得非常突然,甚至來不及将車子鎖上。

結合李惟芳的被害時間,她坐上那輛面包車之後,應該就是被兇手帶到了廢棄棚屋實施了犯罪。

至此,李惟芳和那輛疑似兇手駕駛的面包車也産生了聯系。

雖然勞保店老闆提供的信息比較模糊,但是對于案件的調查還是有不小的幫助。

其一,面包車系本地車輛;其二,面包車的顔色是銀色或者灰色;其三,面包車後擋風玻璃上應該是粘貼了東西,粘貼廣告的可能性更大。

說到最後,邱楚義總結道:“我認為,雖然工作量非常大,但是以車找人的思路仍舊是可行的。”

聽完了調查彙報,老隊長不禁感歎:“還别說,你小子的分析還真是那麼回事呢!”

邱楚義輕咳一聲:“俗話說得好,酒香不怕巷子深,花香自有蝶飛來,現在,您也聞到花香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