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莎告訴林哲,那女孩叫愛麗絲。
女孩子裡面業績算出衆的,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愛麗絲給自己定的目标相當高,完不成心甘情願接受懲罰。
看來這愛麗絲是成功被洗腦的那一批。
跟這種人每天待在一起,林哲真怕有一天自己變得跟他們一樣。
以前光聽說瘋起來連自己都不放過,如今算是見識到了。
當天晚上林哲就在想,自己在村裡可以說是過的皇帝般的日子
何必大老遠跑出來遭這份罪,這不是純屬吃飽了撐的嗎?
想着與其在這裡和他們一起瘋,還不如回村裡當大爺去。
林哲正要收拾東西,王曉就推門走了進來。
而且穿着的非常性感。
上身一件寬松的白襯衣,下身隻穿了一條短褲。
從王曉的穿着來看,說明王曉是懂男人的。
“這是要幹嘛去?白天教你的手法記住了沒?不如趁着現在拿我練一練?”
話都說到這了,是個人就知道是什麼意思。
當然林哲也不例外,既然王曉饞成這樣,那林哲就得好好宰她一下。
“我手機好像不太好使了,我得出去買個手機。”
這句話如果是在村裡,立馬有人搶着給林哲買。
可對方是王曉。
這娘們有個外号叫糖公雞,比鐵公雞還惡心。
鐵公雞頂多是一毛不拔,而糖公雞還得倒粘。
王曉能舍得給林哲買半隻燒鵝,已經是破天荒了。
這還是看在林哲将來能給她賺錢的份上。
而林哲剛才的話,王曉選擇性的當做沒聽見。
并且還給林哲洗起了腦。
“格局小了不是?腦子裡一天都想些什麼?你要清楚你來這裡是幹嘛的,你是為了賺錢,既然是賺錢,那肯定得有技能,将來你把手法練好了,别說是買個手機,就算是買部車子也是談笑間,我說的這些你能懂嗎?”
話說成這樣也就算了,能把白嫖說的這麼高大上,看來林哲還得跟她好好學學。
忽悠人的最高境界,就是自己先信了。
還美其名曰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