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賓館就抓住幾對男女,還都是抓得現行。
同一時間,林哲也帶人沖進了夜總會。
當然聯防隊行動,必須有警察在場。
剛進門,林哲就讓人去廁所。
身為過來人,哪個地方最容易抓現行,林哲心裡跟明鏡似的。
剩下的人全都沖進了包間裡。
當場又逮住好幾對。
其中一個男人還沒來得及穿衣服。
這麼一搞,夜總會來玩的瞬間就亂做了一團。
身為夜總會負責人,陳華健第一時間出現在了現場。
“怎麼回事?”
“臨時檢查。”
看到來人是林哲,陳華健這才明白林哲是沖自己來的。
“行啊,我剛接手夜總會,你就想給我來個下馬威?隻可惜我這裡是合法經營,沒有違法亂紀的行為,可能要讓你失望了。”
有沒有違法亂紀,陳華健心裡最清楚。
如果是純綠色的夜總會,根本就經營不下去。
這一點是個人就知道。
更别說林哲這樣的老油條了。
“健哥,有沒有違法亂紀不是你說了算的,我們在包間裡發現有不雅行為,而且還是和你們這的有償陪侍發生的這種行為,你留着力氣跟警察解釋吧。”
陳華健也懂點法,聲稱那些是他們的個人行為,和夜總會沒有關系。
這麼一來,警察即便抓了現行,也隻能打擊那些抓了現行的人。
陳華健完全可以把自己摘出去。
除非有證據證明陳華健從中獲利,這才能給他定罪收留和提供場所的罪名。
這就是林哲兵分兩路的原因。
“想不到健哥對法律還有研究,我這剛進聯防隊,對這方面業務還不熟練,如果在賓館那邊抓了現行,他們交代你從中獲利,你猜你會被判個什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