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沒有,倒也不為難,他給了我1000萬支票,讓我作為活動資金把你拉下馬,到時候答應把我捧到村主任的位置。”
支票?
林哲還正愁沒證據呢。
但凡是支票,必須有林家人的簽名才能生效。
這樣一來,林東嫁禍林哲的事就算坐實了。
“那支票還在嗎?”
林哲也多餘問,就陳威這樣的,當時就拿着支票過賬了。
要不然哪來的錢賄賂三叔公他們。
當然還有部分都輸在了濠江。
“支票是沒了,但錢還剩不到一半,當時三叔公他們每人分了20萬,我在濠江又輸了300萬,還沒給人家結賬呢,現在林東又讓我把錢還回去,這個窟窿我實在是補不上了。”
要說這陳威也真是夠黑的。
人家林東給他1000萬,他才給三叔公他們每人分了20萬。
就是因為這區區20萬,三叔公的威望都沒了。
“你可夠狠的呀,就拿20萬就幫我解決了三叔公,也算是無形中立了一大功,支票雖然不在了,但你得去銀行給我打一個過賬的票據,到時候我需要你在媒體面前把事實說出來。“
“啊?”
就知道林哲沒這麼好心。
不光損了他一頓,還得當衆把這事說出來。
到時候林東肯定不會放過他。
現在陳威無依無靠,根本就沒法和林東逗。
而到最後會落得兩邊都不讨好。
在獵德人眼中他是個反骨仔,在林東眼裡同樣也是個反骨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