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第1頁)

孔芳說道:“這官司太簡單了,如果對面律師懂行的話,應該會直接放棄的。”

陳樹想了想說道:“那麼隻能希望這個律師能勸說他們放棄了。”

如果葉梅真的放棄的話,那麼陳樹既往不咎,大家天各一方,各自生活。

如果對方還糾纏不休的話,陳樹一定會反訴。

他當時可以淨身出戶的。

房子當時轉給葉金凱也是沒要一分錢。

說實話,如果不是他現在是億萬富豪,真正過不下去的話,葉梅他們會分給他一分錢嗎?

可能嗎?

陳樹覺得他們可不會這麼好心。

孔芳放下了陳樹的手機說道:“沒想到我人生第一個私人的官司委托會這麼的輕松,要說算了吧,這個委托律師費我就不要了。”

這案子太簡單了。

孔芳都有些不好意思了,這筆錢掙得太簡單了。

不過陳樹卻說:“那怎麼行,該是多少就是多少,如果沒有你的話,萬一我遇到一個坑爹的律師,讓我賠了五千萬怎麼辦?”

“之前說好的五十萬,一分錢都不少。”

這錢孔芳拿的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但陳樹可不在乎錢。

他在乎的是能不能讓自己心情愉悅。

人到六十,委屈這種東西,他受不了一點。

孔芳想了想,也行,反正陳樹現在也不差這點錢,隻要讓陳樹覺得這糟心的事情能出氣就行。

她還是很懂離婚官司這裡面情況的。

開着邁巴赫,來到了新區這邊的法院。

其實給傳票的事情,基本上是法院的工作人員通知做就行,根本用不到對面的律師,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