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琪一愣,“你真的要?”
要知道,這兩個公司的股權,其實并沒有什麼太大的價值。
基本上就是物業的入駐權。
因為這個小區的開發商當時是跟這個物業集團有合同的,業主也趕不走,畢竟他們買房的時候合同上寫的,接受開發商制定的物業。
這就是開發商跟物業聯合起來的陷阱。
這要趕走物業,那就有的扯皮了。
先把之前欠的物業費交出來。
不交?
不交我們不走。
不走我們不交。
于是乎,這兩個小區的物業就是那種半死不活的狀态,要不然也不會聘用陳樹這樣的老登來做保安。
因為隻要給錢就幹啊。
這麼聽話的人,也許隻有大學生了。
但大學生多多少少都有點法律知識,知道要簽勞務合同的。
現在的年輕打工人都太壞了,知道用法律來武裝自己。
還是什麼都不懂,就算是懂為了生存也要忍氣吞聲的老登好用。
保潔,保安全部都是老頭老太,工作能做好了麼?
所有物業費這些業主自然不願意出,這樣下去就造成了惡性循環,現在這兩個物業打包出售也很正常。
畢竟現在幾乎所有的行業都不怎麼景氣,所有的大企業都在縮減開支,抛售不良資産。
但這些不良資産,對于陳樹來說還是有點作用的。
至少能給孔芳一個白手起家的機會。
陳樹道:“沒錯,我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