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頁)

沈濤簡短的五個字,猶如一隻手的五根手指,緊緊地攥住我的心髒,令我連呼吸都是疼的。

和沈濤相識相愛八年,唯一一次提及離婚,是婚後的第三年,我擔憂這輩子都不能讓沈濤做爸爸,内疚之下提出離婚。

沈濤當時說他愛的是我這個人,有孩子是錦上添花,沒孩子過二人世界更潇灑,讓我不許再提“離婚”二字。

如今他主動提出,大概是離意已決。

諷刺的是幾十分鐘前,确診懷孕的我,還在憧憬着寶寶出生後,一家三口去拍全家福的溫馨場景。

幻想與現實的巨大反差,令我鼻子一酸,眼眶就湧上濕潤,我哽咽道:“老公,其實我”

“懷孕了”三個字還沒說出口,沈濤突然把我抱進懷裡:“我知道你一時半會兒很難接受,但這是保護你的萬全之策。你和我媽本就相處不好,以後牽連孩子,我媽會留下常住,我們的感情隻會在雞犬不甯中被消磨幹淨。”

沈濤似乎也哭了,有幾滴濕潤滴進我的脖頸,我想擡頭看他的臉,卻被他緊緊抱住動彈不得:“所以離婚吧,我淨身出戶,你趁着年輕,趕緊去另覓良人,找個比我好的男人,生一個自己的寶寶。”

我剛想說點什麼,房門突然被踹開。

懷抱嬰兒的婆婆,滿臉淚水地控訴着我:“林音,我冒着死亡的風險生下孩子,不就是因為你是隻不會下蛋的母雞嗎?我想留個孩子給你們養老送終,你不感激就算了,還逼我兒子離婚,你真是個惡毒的毒婦!”

婆婆一聲高過一聲,羞辱之詞令我忍不住全身顫抖。

沈濤見狀讓婆婆少說幾句,婆婆卻上演變臉戲碼,嚷着既然兒子兒媳把她的好心當成驢肝肺,那她就帶着孩子去死算了。

婆婆哀嚎一聲,抱着孩子開門跑了,沈濤立馬追出去。

我去廚房倒了杯水喝,穩了穩心神後給沈濤打電話,想問問情況,卻聽到電話鈴聲從卧室傳來。

我折回卧室拿上沈濤的手機,打算去找他們。

雖然婆婆的嘴曆來吐不出好話,雖然沈濤提出離婚,但我愛沈濤,也珍惜我們的婚姻,适當的包容是有必要的。

在玄關鞋櫃換鞋時,沈濤的手機突然有信息進來:“她相信孩子是媽生的,且同意撫養孩子了嗎?”

我反複讀了三遍。

也逐漸理解其義。

震驚、錯愕、恐懼

種種情緒迅速上湧,直至脊背發涼、汗毛直豎。

信息裡的“她”,是指我。

“媽”,是指婆婆張蘭芬。

“孩子”,則是婆婆抱回來的男嬰。

而沈濤作為獨子,會稱呼婆婆張蘭芬為媽的人,除了他和我,也就隻有沈濤外面的女人

這個女人,很可能才是男嬰真正的生母

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