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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強拿着二十萬回家,張姐樂開了花。
【二十萬!這個淩哲還挺大方!看來他對我們悅悅有意思!】
當她聽完王強說的宣傳大使計劃後,臉上的笑容全沒了。
“什麼?去山溝裡受苦?開什麼玩笑!我女兒金枝玉葉的,怎麼能去那種地方!”
王強勸她:“你懂什麼!有電視台跟着拍!這是要捧我們悅悅當明星啊!”
“你想想,一個善良、美麗、不畏艱苦的富家千金形象,多拉好感!等她火了,還怕淩哲看不上她?”
張姐被他說得有些心動。
“好像有點道理。但是,去山區也太苦了”
王強加了把火:“錢都收了,你不去行嗎?再說了,不就是去拍幾天照片視頻嗎?裝裝樣子就行了,還能真讓她去幹活?”
張姐思來想去,覺得這筆買賣不虧。
于是,這件事就這麼定了下來。
她在業主群裡高調宣布:
“我們家悅悅收到淩總公司的邀請,要去擔任扶貧項目的宣傳大使啦!”
“真是個善良的好孩子,放着好日子不過,非要去山區體驗生活。”
群裡又是一片贊美之聲。
“悅悅真是人美心善!”
“淩總慧眼識珠啊!這不比那些隻會搔首弄姿的網紅強多了?”
張姐得意洋洋,仿佛已經看到女兒成為大明星,嫁入豪門的美好未來。
一個月後,王悅的腳傷痊愈。
淩哲的公司派人派車,隆重地将她送到那個拍攝基地,一個位于西南邊陲的貧困山村。
出發前,王悅打扮得像要去參加時裝周。
張姐在群裡直播了送别的全過程,言語間滿是驕傲和心疼。
而我,則和淩哲坐在家裡,喝着紅酒,準備欣賞即将上演的好戲。
淩哲早就跟負責項目的李導打好了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