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一)
文葉浮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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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符雲南,今年22歲。我有三年的時間。都在做顧斐的替身。
顧斐是誰,國内頂級芭蕾舞演員,盛家小少爺忘不了的心上人。
遇見盛景岑那年,我19歲,剛上大一,我爹我媽像是約定好了一般,兩腳一蹬,就上了天,留下我一個人。等辦完喪事,家裡已經變得空蕩蕩的,我東翻西找,也隻找到兩個硬币,我這麼大的年紀,好像去鄉政府領補助也不太好。
于是我在學校找了份差事,給男生宿舍裡送買的零食或者其他不可言說的東西,每次下來能掙個一百塊。
我背着我半個身子還大的書包,把頭發紮進了鴨舌帽裡,混進了男生宿舍。
等我出來的時候的時候,學校門快關了。
學校的住宿費要一一個月300塊,為了堆放我買來的零食,也為了一個月便宜一百多塊,我在校外找了一個地下室。
地下室很潮,也很小,但是一個月很便宜。
那日我回來的時候大雨傾盆,我跌進一個水窪中,背包濕透,壓的我喘不上氣來,我索性不爬起來。
盛景岑的車就是這個時候停下來的,他打傘走下來,站在我的面前,俯視着我。
我擡起頭看他,感覺有些屈辱,我忽然慶幸這場大雨,讓他沒有看見洶湧而來的眼淚。
他穿着黑色的薄款風衣,眉眼精緻又桀骜,渾身上下透着矜貴,一看便是養尊處優的少爺。
然後他朝我伸出手,把我帶回了家,我能感覺他掌心的溫暖,能感受到他拿着紙巾擦拭我臉上的雨水。
他說:“小姑娘家家的身體嬌貴,哪能吃這種苦。”
後來盛景岑告訴我說。“我以為那天晚上。倒在我車前的,是一頭黑乎乎的大熊。”
我不能理解他這種奇怪的形容,但是我沒有辯駁,因為彼時他已經成了我的金主。
他給我買電腦,替我交學費,定期給我生活費。我沒有辦法拒絕盛景岑的錢,我是個不自愛的人,我也貪圖其他女生有的東西,我兼職的那點錢和家中債務、巨額學費比起來簡直是杯水車薪。
所以,我答應了盛景岑,做了他的情人。
我一直知道,從我接受盛景岑的錢開始,我們的關系注定不正常。
我做好情人該做的事情,溫柔體貼,我想,如果是結婚,找我真是再好不過了。
盛景岑是盛家的小少爺,和他一起玩的多是有錢的公子哥們。
我知道他們都看不起我,那日盛景岑帶我見他的朋友,打開包廂那瞬間,有人叫出了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