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的工位,我打開電腦。
作為公司的技術總監,我掌握着所有系統的最高權限。
包括财務系統。
雖然方藍藍修改過權限設置,但她不知道,我早就留了後門。
手指飛快地敲擊鍵盤。
很快,我進入了财務數據庫。
一行行數據在屏幕上滾動。
我的瞳孔驟然收縮。
淨利潤不是670萬。
是1200萬!
陳卓做了兩套賬!
對外的報表是670萬,實際利潤是1200萬!
那多出來的530萬
我繼續往下翻。
找到了。
一筆500萬的轉賬,收款人:方藍藍。
備注:分紅。
另一筆30萬,收款人:陳卓個人賬戶。
備注:年終獎。
我的手在顫抖。
原來如此。
陳卓和方藍藍早就勾結在一起。
他們不但侵吞了我的分紅,還侵吞了其他小股東的錢!
公司在發展過程中融過資,有另外兩個小股東,李工和王姐,各占10。
按照真實利潤1200萬,他們每人應該得到120萬。
但賬上顯示,他們也隻拿到了幾萬塊!
我深吸一口氣。
冷靜。
要冷靜。
現在直接揭穿他們,證據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