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婚。”
“可以,但您得考慮幾個問題。”王律師說,“第一,孩子撫養權。第二,财産分割。第三,如果對方要求您還這18萬,從法律角度講……”
“他要是敢起訴,我就把這五年的賬,全給他算清楚。”
王律師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林女士,您很清醒。”
“我隻是不想再糊塗下去了。”
“那您打算怎麼做?”
“我也列個賬單。”
王律師點點頭。
“可以,但要注意方式方法。婚姻期間的共同支出,如果要算,雙方都有份。關鍵是您要證明,您的付出遠大于他。”
“我有證據。”
“什麼證據?”
我拿出手機,打開相冊。
“這是我這五年的銀行流水,我已經整理好了。”
王律師接過手機,翻了一會兒。
“很好,這些可以用。”
“還有,他電腦裡有他的記賬文件,我拍了照。”
王律師看着我,眼神有些意外。
“林女士,您是做什麼工作的?”
“産品經理。”
“難怪。”
我笑了笑。
“那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首先,把您的賬單做出來。”王律師說,“其次,收集更多證據,包括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最後,我們可以協議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就起訴。”
“好。”
“還有,孩子撫養權,您要嗎?”
“要。”
“那就得證明您有能力撫養,并且孩子跟您在一起更好。”
“這個沒問題。”
王律師又交代了一些細節,我都記下了。
回到家,已經晚上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