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出那份合同,拍了照。
借款人:趙明。
擔保人:林雨。
抵押物:xx小區x号樓x單元xxx。
貸款金額:300萬。
第五,離婚協議。
我找出那份協議,也拍了照。
“男方趙明,女方林雨,自願離婚。”
“子女撫養:兒子趙晨,由女方撫養。”
“财産分割:房産歸男方所有,女方暫時持有,待貸款結清後過戶回男方名下。”
“債務承擔:各自名下債務各自承擔。”
各自名下債務各自承擔。
可是300萬貸款,我是擔保人。
這算誰的債務?
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這份協議有問題。
第六,銀行流水。
我登錄銀行app,導出了我的所有流水。
從2016年到2024年。
每一筆工資,每一筆支出,每一筆轉賬,都在上面。
我标注了重點:
“2024年3月15日,轉賬趙明8000元,備注:生活費。”
“2024年4月15日,轉賬趙明8000元,備注:生活費。”
“2024年5月15日,轉賬趙明8000元,備注:生活費。”
“2024年6月15日,轉賬趙明8000元,備注:生活費。”
“2024年7月15日,轉賬趙明8000元,備注:生活費。”
“2024年8月15日,離婚,停止轉賬。”
整理完,天已經亮了。
我躺在床上,閉上眼睛。
腦子裡全是數字。
96萬,我給他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