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陳思雨名下還有一輛車,價值30萬,還有一些存款,大概20萬。”
“那一共多少?”
“180萬+30萬+20萬=230萬。”
“還差70萬。”
“對,剩下的70萬,我們會繼續追。”
“要多久?”
“不好說,可能要一兩年。”
我的心又沉了下去。
一兩年。
一兩年後,我不知道自己還剩多少錢。
“好,我知道了。”
我挂了電話,坐在沙發上。
180萬。
終于要拿回一部分了。
可是,這夠嗎?
我還了22萬,還剩278萬要還。
如果拿回180萬,我可以提前還180萬,剩下98萬。
98萬,分30年,每個月大概要還5千。
5千,我能還得起。
我的工資1萬2,扣掉5千還貸,還剩7千。
夠我和晨晨生活了。
我打開手機,給媽媽打電話。
“媽,好消息。”
“什麼好消息?”
“房子拍賣了,180萬,很快就能拿到了。”
“太好了!”
“媽,等我拿到錢,我先還給你50萬。”
“不用,你先還貸款,我不着急。”
“媽……”
“你聽我說,你現在最重要的是把債還清,我可以等。”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