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圈權貴爸媽來接我時,我正在背法考書《刑法一本通》。
“根據相關豪門抱錯案例的大數據分析:
真假少爺共處一室,發生刑事案件的概率高達998,我建議先簽個免責協議。”
爸媽尴尬擺手:“家裡很和睦的,弟弟很乖,不會違法的。”
坐上勞斯萊斯,我掏出錄音筆、針孔攝像頭和證據袋,開始調試設備。
媽媽吓了一跳:“你這是幹什麼?”
“我在搭建防陷害證據鍊。”
1誣陷我偷竊,需采集指紋。
2制造摔傷假象,需多角度監控。
3……
爸媽覺得我讀書讀傻了,有點被害妄想症。
直到假少爺把自己的名表塞進我包裡,當衆高喊家裡遭了賊。
爸媽正要搜身,我淡定地拿出執法記錄儀,回放高清畫面。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你這屬于誣告陷害罪,證據确鑿,我是報警還是私了?”
……
“不……不報警。”
趙星野臉色慘白。
“媽,一定是哥自己放進去的。對,就是哥哥栽贓我!”
趙星野突然捂住胸口。
神情痛苦、身體乏力地向後倒去。
“星野!”
媽媽尖叫着撲過去,把他摟在懷裡。
“醫生,快叫醫生!星野心髒病犯了!”
爸爸反手一巴掌,把我手中的執法記錄儀拍飛。
“趙羨安,你弟弟都要死了,你還在這背法條?”
“你有沒有人性!”
我撿起來檢查外殼,有一道裂痕。
鏡頭完好,雲端備份正常。
拿出本子記錄:“14點03分,趙父擊打取證設備,試圖中斷調查。趙星野疑似利用應激性暈厥逃避刑事問詢。”
“你還記!”
爸爸氣得臉都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