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16頁)

“應該的,法律面前,沒有例外。”趙星野被正式逮捕。

罪名包括詐騙、拐賣、非法拘禁等多項重罪。

但他的親生父母花重金請了律師,申請“精神病司法鑒定”。

趙星野在看守所開始裝瘋賣傻,聲稱自己有雙重人格。

犯罪的是“壞人格”。

鑒定機構初步出具報告,認定他“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可能逃脫死刑,僅被強制治療。

趙嫣和趙父趙母又開始動搖。

他們來找我。

“羨安,星野真的病了。”

“他控制不住自己,你能不能寫個諒解書?”

我看着他們。

“你們真的相信他有病?”

“醫生都說了……”

“醫生說的不一定是真的。”

我打開筆記本電腦,調出趙星野私人電腦上的網頁浏覽記錄。

“如何僞裝成雙重人格,裝精神病逃脫法律制裁。”

“這……”趙母捂住嘴。

“還有。”

我調出網購記錄。

“他近五年陸續購買了大量精神類藥物。”

“但從未服用,而是用來制造假藥檢,僞裝成長期服藥有抑郁症的精神疾病患者。”

趙父癱坐在沙發上。

“我們……我們養了個什麼東西……”

我合上電腦。

“我會把這些證據提交給檢察院。”

“申請重新鑒定,你們可以走了。”

法庭聽證會上。

我作為受害人代表發言。

“專家,請解釋。”

“為何他在作案時避開了所有監控?”

“精神病發作會有如此強的反偵察能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