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刻着日期,二零一八年,六月初八。
第二盞,就是六月二十四。
初八、二十四号……是每個月我和司禦洲做夫妻之事的日子!
我的手忽然抖了起來。
我迫切地一盞盞掃視過去,想要找到證據否認自己的猜想。
可讓我失望了。
整整一百二十盞燈,代表五年,六十個月,每月兩次房事。
所以……司禦洲每次和我做完夫妻之事,就會來點燃一盞!
我,是司禦洲心中的罪孽。
我的心蓦然一沉,仿佛瞬間沉入天塌地陷的痛楚中無法呼吸。
普通夫妻應該做的事情,對司禦洲硯來說。
竟然是一種罪孽!
我踉跄一步,感覺有一把刀紮進心口攪碎了自己的心髒。
這一刻,我從未如此清楚過——
司禦洲不愛我,甚至心裡是厭惡和我相處的。
手機忽然響起。
我點開短信,司禦洲發來一條:【今晚回老宅,晚上六點我回家接你。】
所以他今天根本沒來禮佛。
他這樣守規矩的古闆人生,是什麼事能讓他背棄自己多年來的習慣?
我攥緊了手機。
緊接着又一震,言承發來消息:
【你要慎重考慮,豁牙佬窮兇極惡,想想你的孩子和家庭,你沒必要以身犯險。】
孩子?家庭?
我心裡百般滋味湧上心頭。
我的丈夫不要我的孩子,更不愛我。
我看上去似乎什麼都有了,但實際上,卻是真正的孤家寡人。
我魂不守舍地離開了寺廟。
回到家,我站在玄關。
望着這個和司禦洲生活了五年的房子,尖銳的疼痛劃過心髒。
回想過去的這五年,我試圖在記憶裡找到一絲,司禦洲在乎我的證據。
可越想,越是将司禦洲對我的冷淡,給回憶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