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無力癱坐在地上,四周都是零碎的花瓶和文件碎片。
傅知也依舊很平靜,他低垂着雙眸俯視我。
“黎初,我可以訴訟離婚的。”
“半年,一年,我都等得起。”
“我會讓沈泱泱當我堂堂正正的教授夫人。”
“包括我的兒子,隻會是萬人仰慕的天之驕子。”
他蹲下身,和我平視:
“黎初,我有一百種離婚的法子。”
“任何一種,都是你承受不起的。”
他扶額無奈:“黎初,這世上,我最不想傷害的,就是你。”
這句話,真惡心。
在某種意義上,傅知也沒有騙我。
他真的為了沈泱泱,做到了法律範圍内的極限。
持久戰三十天後,我同意了簽字離婚。
“錢、房子,我能給你的,你都可以要。”
他似有愧意:“黎初,我會盡我所能地補償你。”
“但我需要你,出席婚禮。”
他要用他如今最不缺的錢,買斷我和他的七年。
“隻要你答應我一件事,我立刻離婚。”
我的條件是,我要傅知也陪我再去花市選花。
傅知也有些不自在。
也是,當慣了大教授,他哪裡還記得曾經陪我搬花的日子。
淩晨三點,花市穿梭着很多小販。
從前,傅知也得知我要這麼早來花市選花,從此每一個清冷的早晨,都有他的陪伴。
玫瑰的刺紮到手上,鮮血染紅了枝幹。
傅知也下意識将我的手指放到嘴裡,皺眉:“黎初,你這樣粗手粗腳的,以後怎麼照顧自己?”
這樣的場景,在七年前就上演過。
那天傅知也說完這句話後,單膝下跪,用他創業得到的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