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親弟鬥了二十多年。
我是嫉惡如仇的緝毒警,他卻是專門與我作對的黑勢力。
小時他偷我作業出去換糖,還向爸媽告我抄襲,換我一頓毒打。
大了更是不學好,因為偷竊天去趟少教所,害我成為「扒手哥」。
他甚至對我新交的女朋友,口吹流氓哨。
大言不慚道:「江聿哲!這妞,我要了!」
我當他腦子不清楚,淨胡言亂語。
女友孟悠更是當衆唾了一口,罵他:「腦子有病!」
後來我入警校,訓練,畢業,工作結婚。
朝着理想一路狂奔。
江明哲也不再犯渾,收了渾身的刺,開始做個五好青年。
直到我接到線報,在夜總會抓了一批吸冰犯。
我揪着為首人的頭發,猛地撞向牆時。
那人痛叫一聲,指着我腳邊的女人,笑得放肆:
「哥!你下手那麼狠,不怕我嫂子心疼?」
……
我微微一愣。
當即垂頭,看向我腳邊的女人。
她下意識擡頭。
隻一眼,我腦袋裡響起尖銳的轟鳴。
我以為自己出現了幻覺,幾乎瞪裂了眼尾。
可最後的僥幸,卻被孟悠的求饒徹底擊碎。
她扯着我的褲腿,仰着頭哀求:
「老公!放了明哲,我們是被人陷害的!」
我聽不見她的話。
眼裡隻有她鎖骨處密密麻麻的吻痕,沿着胸口一路向下。
我閉了閉眼,強迫自己保持冷靜。
江明哲卻歪着頭譏笑:
「哥,怎麼不搜身?」
「說不定我們身上還有贓物呢!」
同事們憐憫地看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