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我在現場啊,怎麼看到的跟這個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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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需要我出面,當時在病房内的人就已經替我解釋:
【說實話太抓馬了,我當時就在現場。】
【明明是這老妖婆把宮頸癌流的血當成了月經,然後把子宮肌瘤當成懷孕來逼迫女兒給她當牛做馬,還辭掉了人家的工作。】
【我在病房聽得清清楚楚,而且我還有視頻。】
那人直接把視頻放了出來,沒有絲毫剪輯,就連那一坨肉球在地上蹦哒兩下,最後滾到床底下,也沒有打碼。
【我靠太惡心了吧,我看到這玩意,三天都吃不下飯了。】
那位熱心網友繼續回複道:
【更好笑的是她說這個肉球是哪吒轉世,聽着這話我當時差點笑岔氣了。】
輿論突然反轉,爸媽頓時不知所措。
他們捐款鍊接裡面的錢還沒提出來,就已經被封禁,錢原路返回。
更讓他們害怕的是我一句話沒說,直接将他們以傷人罪和詐騙罪告上法庭。
身上的傷痕都是他們毆打我的證據,而且當時媽媽以給弟弟買東西為借口,搶走了我的銀行卡,賬單足足有一本新華字典那麼厚。
我的訴求很簡單——賠償、還錢。
爸媽坐在被告席,咬牙切齒地瞪着我:
「陳悅,用你點錢怎麼了,犯得着告自己父母嗎?」
爸爸還沒說完,就被法官厲聲打斷:
「法庭之上禁止喧嘩,被告你們有什麼想說的嗎?」
在種種證據面前,他們擠不出半個字。
毫無疑問,我赢得了官司,法官判他們賠償我整整100萬。
身無分文的倆人根本掏不出這麼多錢,審判結束之後,兩人像個無賴纏上了我,賠着笑臉:
「悅悅,我們都是一家人,錢就沒必要還了吧。」
我掰開媽媽攥着我胳膊的手,冷笑道:
「當然有必要,畢竟我可不想給一坨死肉而買單。」
我嫌棄地打量了一眼她的肚子,感受到我嘲諷的目光,媽媽氣得胸脯上下起伏,一口氣沒緩過來,暈了過去。
她的病情再次加重了,整個人癱在床上,身下涓涓留着血,有氣無力連話都說不出口。
幾天後,我收到了一條信息:
【陳悅女士,您好,您的母親已經在我們火化場火化,請節哀,并且您的父親想見您一面。】
爸爸給我打過很多電話,我都沒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