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摸出手機,找到我爸的微信,直接轉了二十萬過去。
附言是:爸,您的零花錢,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不夠再跟女兒說。
很快,我爸回了條語音,聲音裡滿是笑意:“閨女,爸不要這麼多錢,爸有退休金。你給自己多買點好吃的,别太累了。”
我聽着我爸絮絮叨叨的關心,眼眶有些濕潤。
原來,被人毫無保留地關心和愛着,是這種感覺。
原來,可以随心所欲地為家人花錢,是這麼快樂。
10
我如約向法院提交了對周越的諒解書。
在法庭上,我深情回憶了與周越的過往,表示他隻是一時糊塗,
我作為曾經的妻子,“願意原諒他,并期待他早日回歸社會。”
這番發自肺腑的表演,效果拔群。
不僅讓在場的記者們奮筆疾書,連被告席上的周越,都向我投來感激涕零的目光。
他大概以為,我還對他舊情難忘。
他不知道,這隻是開胃菜。
最終,周越的刑期從十年降到了八年。
走出法院,秦依已經在門口等着了,她一見我就豎起大拇指:“可以啊陸恩,奧斯卡都欠你一座小金人!那眼淚說掉就掉,我都差點信了你還愛他愛得死去活來。”
新聞很快就出來了,标題一個比一個煽情。
《情深義重!女律師當庭為詐騙犯前夫求情,堪稱年度最佳前妻!》
秦依拿着手機念給我聽,笑得花枝亂顫:“最佳前妻?他們要是知道你轉頭就把周家老宅和酒莊都挂牌出售了,不知道會是什麼表情。”
我也笑了。
他入獄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針對律所内網那篇匿名诽謗帖,向法院提起了名譽侵權訴訟。
被告是“網絡服務提供商及匿名發帖人”。
我重金聘請了業内最頂尖的網絡安全專家張行的團隊,對發帖ip和證據來源進行技術追蹤。
這場官司,整整打了一年。
在我強大的證據和頂尖的律師團隊面前,最終挖出了發帖人就是周越委托的表弟,而那些偷拍的視頻和錄音,源頭都指向了周越在我車裡和家裡安裝的微型攝像頭。
法院判決我勝訴,獲得了巨額名譽損失賠償。
但這不是我的目的。
我的目的,是通過這場民事訴訟,合法地獲取他“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的鐵證。
這,才是真正能讓他萬劫不複的重罪。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