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理他。
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闆。
心跳得很快。
但奇怪的是,我不怕。
一點都不怕。
因為我知道,我準備好了。
9
周五,開庭。
陳建國請了律師,一臉志在必得的樣子。
他以為自己有錢,有資源,就能赢。
他不知道,證據才是最重要的。
法庭上,周律師把所有證據一一呈上。
聊天記錄:6年的出軌史,267筆轉賬,“老公老婆”的稱呼。
銀行流水:180萬的資金流向,買房買車的記錄。
購房合同:小三名下的房産,首付來源于共同賬戶。
開房記錄:89次,從2018年到2024年。
法官看完證據,臉色很難看。
“被告,你有什麼要說的?”
陳建國漲紅着臉:“那些轉賬是……是借款!不是我自願給的!”
“借款?”周律師笑了,“267筆借款?每一筆都有‘老公’‘寶貝’的備注?”
陳建國說不出話。
“還有,”周律師繼續,“被告在婚前曾簽署保證書,承諾婚内忠誠,否則淨身出戶。這份保證書,是被告本人親筆簽署,并按有手印。”
說着,周律師把保證書呈上。
法官接過來,仔細看了看。
“被告,這是你本人簽的嗎?”
陳建國的臉白了。
“是、是的……但那是被她逼的——”
“逼的?”我終于開口了。
“什麼?”
“陳建國,當年你追我的時候,跪在我面前,說隻要我嫁給你,什麼條件都答應。”我看着他,“是你自己主動寫的保證書。現在你說是我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