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躲閃的眼神,已經說明了一切。
我靠在床頭,輕笑出聲。
“原來如此。”
“七年了,他終于想起我這個哥哥了。”
“所以你今天是來替他要我的肝?”
“不是要,”她糾正道,“是你應該做的。當年是你自願捐的,現在阿軒又需要了,你還是他哥哥,這是你的責任。”
我靠在床頭,隻覺得荒謬。
“陸時雨,七年前你把我趕出家門的時候,怎麼不說我是他哥哥?”
“那是你咎由自取!”她聲音陡然拔高,“要不是你當年做了那麼多惡毒的事,陷害阿軒,我怎麼會趕你走?”
“你到現在還在撒謊,還在裝無辜。”
“你以為躲了七年,我就會忘記你做的那些事嗎?”
我閉上眼睛,心如死灰。
原來,她從來沒有懷疑過。
從來都認為,是我錯了。
“出去吧,”我疲憊地說,“我需要休息。”
“陸寂!”她猛地抓住我的肩膀,“你聽清楚我說的話!阿軒需要你的肝!”
我睜開眼,平靜地看着她。
“那就讓他等肝源吧。反正我的器官,已經捐給陌生人了。”
“你——”她氣得渾身發抖,“你就這麼狠心?!當年是阿軒救了我的命!沒有他,就沒有今天的陸家!而你,一個白眼狼!”
我沒有說話,隻是轉過頭看向窗外。
“陸寂,我今天把話說清楚,”她松開我,語氣冰冷,“你要是不救阿軒,我絕不會讓你就這麼輕易死掉。”
“我會用陸家所有的資源給你治病,讓你活着,生不如死地活着。”
我聽着她的威脅,心裡毫無波瀾。
“随便你。”
她深深看了我一眼,轉身離開。
門在身後重重關上。
我躺在病床上,眼淚無聲滑落。思緒飄回了十四年前。
那一年,我十三歲,陸時雨二十一歲。
我們的父母在一場車禍中雙雙離世,留下了偌大的陸家和無數觊觎家産的親戚。
那時候的陸時雨,像一頭護崽的狼。
把我緊緊護在身後,獨自扛下了所有。